三
這一部分我們主要從體裁和語境要求來研究借對的認定。
就體裁而言,近體詩中律詩和排律必須有對仗,律絕則不是必須用對仗。而在律詩中,也不是要求每一聯(lián)都對仗,通常情況下,頷聯(lián)、頸聯(lián)要有對仗,而首聯(lián)和尾聯(lián)則不是必須用對仗。排律的首聯(lián)和尾聯(lián)不是必須對仗,其他部分要對仗。如此說來,人們因為追求對仗工整而生發(fā)的借對,主要出現(xiàn)在律詩和排律的中間部分,而不大可能出現(xiàn)在首聯(lián)和尾聯(lián)。
出現(xiàn)在律詩中部的,如白居易《西湖留別》:“征途行色慘風煙,祖帳離聲咽管弦。翠黛不須留五馬,皇恩只許住三年。緑藤陰下鋪歌席,紅藕花中泊妓船。處處回頭盡堪戀,就中難別是湖邊!贝嗽婎h聯(lián)“翠黛不須留五馬,皇恩只許住三年”中,“皇”借“黃”與出句中的“翠”相對。出現(xiàn)在排律中部的,如唐代張喬《試月中桂》:“與月轉(zhuǎn)洪蒙,扶疎萬古同。根非生下土,葉不墜秋風。每以圓時足,還隨缺處空。影高群木外,香滿一輪中。未種丹霄日,應虛玉兔宮。何當因羽化,細得問玄功!逼渲械诙(lián)“根非生下土,葉不墜秋風”中的“下”借“夏”與“秋”相對(據(jù)詩話《天廚禁臠》說)。以上二例,根據(jù)我們前邊說的一些原則,基本上可以認定為借對。
但在首聯(lián)和尾聯(lián)中,就不能隨便說借對。如杜甫《野望》首聯(lián):“西江白雪三城戍,南浦清江萬里橋!庇腥苏f對句中“清”借為“青”而與出句中的“白”相對。但是,首聯(lián)本來不必對,作者對了,這已經(jīng)足夠,從情理上講,不太可能再通過“借對”的途徑去求工整。再者,就此例而言,“清江”與“白雪”均有清冷、高潔的聯(lián)想義,在意境上十分相配,杜甫大概是不會希望人們由“清”想到“青”、從而干擾和破壞這個意境的。
由此,也可以確定兩條認定借對的原則:
第一條,對當時人樂于接受的、意境等方面本自相配相對的事類、義類,就不應該再講什么借對。因為當時人既已認為它們很相配,就不會再需要借對。
如唐代杜審言《秋夜宴臨津鄭明府宅》:“行止皆無地,招尋獨有君。酒中堪累月,身外即浮云。露(一作霜)白宵鐘徹,風清曉漏聞。坐攜余興往,還似未離群!痹陬i聯(lián)“露白宵鐘徹,風清曉漏聞”中,有人以為對句“風清”的“清”借“青”與出句的“白”相對。其實,這里“露白”的“白”是指的光,是明亮的意思,有如“月白風清”的“白”。指明亮的白與表清涼的清,形容詞對形容詞,完全相配!奥栋住钡摹奥丁保度圃姟沸#骸耙蛔魉。”我認為,作“霜”乃是淺人所改!奥栋住迸c“風清”相對,在唐詩中常見,如羊士諤《郡中玩月寄江南李少尹虞部孟員外三首》之三:“露白移長簟,風清掛幅巾! 白居易《夜涼》:“露白風清庭戶涼!边@是一句之內(nèi)“露白”、“風清”相對。杜牧《秋夕有懷》:“露白蓮衣淺,風清蕙帶香! 唐彥謙《七夕》:“露白風清夜向晨!北砻髁恋陌着c表清涼的清相對,在唐詩中舉不勝舉,既然有這么多作者在用、愛用,就說明它不是臨時性的借對。
第二條,借對既然是為了追求對隅的工整,那么,是否為借對,就可以通過反推法來檢驗:先按照主張者所說的那樣借某字的同音字來對,如果能構(gòu)成工對,則可能真的是借對,而如果對出來的并不是工對,那么,此處借對就不成立。
如李白《送內(nèi)尋廬山女道士李騰空二首》之一:“君尋騰空子,應到碧山家。水舂云母碓,風掃石楠花。若戀幽居好,相邀弄紫霞! 淸代王琦注引白居易詩的自注云:“廬山中云母多,故以水碓搗煉,俗呼為云碓!庇忠侗静菅芰x》謂:“石楠,葉似枇杷葉之小者,而背無毛!乳_,中有十余花,大小如椿花。”宋代魏慶之《詩人玉屑》認為,“石楠”之“楠”借“男”而與上句中的“母”相對,但是,“男”與“母”并不能構(gòu)成工對。所以,這種借對的說法是難以成立的。
又如唐代楊憑《巴江雨夜》:“五嶺天無雁,三巴客問津。紛紛輕漢暮,漠漠暗江春。青草連湖岸,繁花憶楚人。芳菲無限路,幾夜月明新!逼渲蓄i聯(lián)中,“湖岸”與“楚人”相對,有人以為“湖”借“胡”、與“楚”形成工對。但是,根據(jù)對唐詩的調(diào)查,“胡”常對“越”,“楚”常對“晉”,所以“胡”對“楚”并不工整。故此所謂借對不成立。
讓我們再從語境方面來討論借對的認定問題。
廣義的語境,既包括上下文,又包括由什么人在什么場合下為什么目的對什么人說寫等因素,還包括所涉及詞語的歷史文化背景等因素。借對也是一種言語現(xiàn)象,它必然符合一般的言語交際規(guī)則和規(guī)律,它必定會受到語境的規(guī)約。那些不符合語言環(huán)境、不符合對話的目的、破壞言語氛圍或違反當時的文化風俗的規(guī)約的所謂借對,應當不是作者的本意,因而都是難以被認定的。
如杜甫《送楊六判官使西蕃》:“送遠秋風落,西征海氣寒。帝京氛祲滿,人世別離難。絶域遙懷怒,和親愿結(jié)歡。勑書憐贊普,兵甲望長安。宣命前程急,惟良待士寛。子云清自守,今日起為官。垂淚方投筆,傷時即據(jù)鞍。儒衣山鳥怪,漢節(jié)野童看。邊酒排金盞,夷歌捧玉盤。草肥蕃馬健,雪重拂廬干。慎爾參籌劃,從茲正羽翰。歸來權(quán)可取,九萬一朝摶!辈浑y看出,這是一首對仗不是很工整的排律。杜甫善于以排律敘事,敘事過程中的對仗,可嚴則嚴,不可嚴則寬。其中“草肥蕃馬健,雪重拂廬干”一聯(lián)中的“拂廬”,是指吐蕃部落群居時相互連接的帳篷,它與“蕃馬”一樣,均是游牧民族吐蕃的特色事物,本來二者很相配。但有人說,這里的“廬”在當時與“驢”同音,因借“驢”而與出句的“馬”相對。的確,在唐代“驢”與“廬”均是來紐魚部平聲字,二字同音。但是,即便“廬”借“驢”而與馬對上了,“拂廬”中的“拂”仍與“蕃”不相對,那又要借哪個字來對呢?事實上,從整首詩的風格看,杜甫本來并不是處處追求工對,第三、五、六聯(lián)就不是工對,其中第六聯(lián)的對句中的“今日”二字,有的本子作“令尹”,令尹是官名,與人名“子云”(即揚雄)仍不能構(gòu)成工對。既然如此,那杜甫為什么一定要在第十聯(lián)追求工對呢?并且為追求工對,牽出了與邊地吐蕃絕無關(guān)系的、不倫不類的驢。要知道,在唐人近體詩中,人們很少以“馬”對“驢”。再根據(jù)我們在第一部分關(guān)于借對中帶出的同音字的意義不能與該聯(lián)的正意相沖突的原理,則基本可以肯定,杜甫在“草肥蕃馬健,雪重拂廬干”一聯(lián)中沒有使用借對的手法。
又如白居易《寄獻北都留守裴令公》:“忽憶前時會,多慚下客叨。清宵陪燕話,美景從游遨。花月還同賞,琴詩雅自操。朱弦拂宮徵,洪筆振風騷。近竹開方丈,依林架桔槔。春池八九曲,畫舫兩三艘。徑滑苔黏屐,潭深水沒篙。綠絲縈岸柳,紅粉映樓桃!迸崃罟概岫,在唐代,他出將入相,能文能武,白居易、劉禹錫等文人與他頗有交往。詩中“朱弦拂宮徵,洪筆振風騷”一聯(lián),是寫他既能弄琴瑟,又能作詩賦!昂楣P”即大手筆。有人說這個“洪”是借“紅”與出句的“朱”相對,我們且不討論“紅”對“朱”是不是工對,單就“紅”與“筆”組合的“紅筆”來分析,就有問題。眾所周知,文人寫文章是不用紅筆的,?备淖謺r一般也是用的“雌黃”,紅筆是官員用的,用來批示和判決犯人,現(xiàn)場處決犯人時,即先用紅筆抹掉其名。這些都與文章風騷、文士雅趣大相徑庭。這種所謂借對會帶來不好的聯(lián)想義,會對正意造成負面影響,因而這是嚴重違悖語境的,肯定不是白居易的選擇。
下面一例則有可能是借對。韓愈《酒中留上襄陽李相公》:“濁水污泥清路塵,還曾同制掌絲綸。眼穿長訝雙魚斷,耳熱何辭數(shù)爵頻。銀燭未銷窗送曙,金釵半醉(一作墮)座添春。知公不久歸鈞軸,應許閑官寄病身!崩钕喙咐罘昙n愈、李逢吉曾一度共事于中書省,元和十一年(公元816年),李由中書舍人升為宰相,韓繼為中書舍人。此詩是酒度上所作,“耳熱何辭數(shù)爵頻”中的“爵”本為灑器,其形制乃仿雀而造,故先民采用“像什么就叫什么”的方法為其取名,后遂另造“爵”字以示區(qū)別,但在先秦典籍中,“爵”也可借作“雀”字用。明代俞弁《逸老堂詩話》說,這一句中的“爵”借“雀”而與其上句“眼穿長訝雙魚斷”中的“魚”相對偶,這是有道理的。因為在唐代,爵、雀仍同音,讀書人仍明白二字有同源關(guān)系,故在上句“魚”的刺激下,由“爵”聯(lián)想到“雀”,是很自然的事情。并且,更為重要的是,雀在古代是一個正面的意象,文人互贈的表慶賀的畫中常會出現(xiàn)它的身影。這種聯(lián)想與語境十分吻合,所以這個借對,可以被認定。
以上我們從借對的性質(zhì)、詞匯的音義和結(jié)構(gòu)特征、詩歌的體裁和語境的規(guī)約等方面討論了如何區(qū)分是否借對的問題。我們覺得,借對的大量產(chǎn)生乃是格律要求非常嚴格下的現(xiàn)象,而事實上,在唐代,就是在對仗方面要求很高的文學批評家上官儀也說過這樣的話:“文無定勢,體有變通,若又專對不移,便復大成拘執(zhí)?捎诹x之際會,時時散之!币虼,對唐詩中的借對,不能隨便相信詩話中的一些主觀的說法,必須要實事求是,作些相對客觀的分析和判斷。對唐代以后詩歌作品中的借對,同樣要加以分辨。我們認為,只有這樣,才稱得上科學的研究。